弘扬国学 · 传承文化
最读网
主菜单
首页
字典
词典
成语
诗词
古籍
古代典籍
首页
>
古籍
>
《洗冤集录》
>
卷四·针灸死
卷四·针灸死
作者:宋慈
Ctrl+D 收藏本站
原文
须勾医人验针灸处,是与不是穴道;虽无意致杀,亦须说显是针灸杀,亦可科医不应为罪。
上一章
目录
下一章